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电池 涂料征收消费税的通知》(财税〔2015〕16号)规定:“为促进节能环保,经国务院批准,自2015年2月1日起对电池、涂料征收消费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将电池、涂料列入消费税征收范围,在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征收,适用税率均为4%。
二、……
对施工状态下挥发性有机物(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VOC)含量低于420克/升(含)的涂料免征消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