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19-07-01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收藏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海南省2019年7月1日后对文化事业建设费有减征的优惠政策吗?

海南省2019年7月1日后对文化事业建设费有减征的优惠政策吗?


答: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根据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 46 号)规定,海南省财政厅发布了《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减征文化事业建设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琼财税〔2019〕451号):明确自 2019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归属我省地方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按缴纳义务人应缴费额的 50%减征。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