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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问:纳税人如何通过电子税务局进行海关完税凭证采集?
答:纳税人通过【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辅助功能】—【海关完税凭证采集】路径进入海关完税凭证采集界面后,可对未报送的海关完税凭证进行新增记录和数据导入,并对其进行勾选和选择报送。纳税人可根据采集月份、状态查询和导出符合条件的海关凭证数据及历史数据。纳税人在进行增值税申报前,可先获取稽核结果,点击[当月可抵扣合计]按钮,查看能够抵扣的进项税额。
2、问:纳税人申报文化事业建设费时,需要填写附表,但没有附表可供填写,请问是什么原因,要如何处理?
答:只有在金三核心征管系统【文化事业建设费缴费信息报告】模块中,进行文化事业建设费缴费信息报告时,将“广告业是否允许差额扣除”选择为“是”的纳税人,才可以填报附表《应税服务减除项目清单》。如果纳税人属于广告业允许差额扣除的情形,可联系主管税务机关核实后,修改“广告业是否允许差额扣除”为“是”,再据实填写附表《应税服务减除项目清单》。
3、问:小规模纳税人在电子税务局申报增值税时,按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的开票金额和税额据实填列后,出现错误提示“附列资料第8栏【***】必须等于第7栏除以1.03的值【***】,主表第16栏第2列【***】必须等于第1栏第2列*【0.03】+第4栏第2列*【0.05】的值【***】”,请问是什么原因,要如何处理?
答:按照现行增值税申报规则,小规模纳税人申报增值税时,由纳税人填写的含税销售额计算不含税销售额以及由开票金额计算税额时,由于四舍五入的问题,可能会出现系统计算的不含税销售额和税额与纳税人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数据不一致的情况。如遇系统计算的数据与纳税人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数据不一致的情况,纳税人只需按照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的相应数据填列由系统自动换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