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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问:扣缴客户端实名登录必须使用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信息账号密码登录么?
答:不需要,现阶段实名登录只要在自然人办税服务平台WEB端或者APP端注册过的即可使用实名登录,实名登录后仍要进行申报密码登录。从2020年1月1日起,增加办税人员与扣缴单位的办税授权关系校验,若有办税授权关系则无需再录入申报密码,无办税授权关系则在实名登录后还需再使用申报密码办理业务。
2、问:在扣缴客户端进行更正申报,切换税款所属月份到更正月份后,申报表报送界面无“更正申报”可以点击,只有“发送申报”可以点击是什么原因?
答:这是由于需要更正的月份当时未在该扣缴客户端上进行申报,所以扣缴客户端没有已申报的本地数据,不会出现更正申报功能。如:1-5月份在A电脑的扣缴客户端申报,5月后更换在B电脑的扣缴客户端申报,则在B客户端1-5月不会出现更正申报的功能。该情形无法通过扣缴客户端的相关操作解决,建议通过税务大厅做更正申报。
3、问: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提交多个代开发票申请,已选择邮寄,且已缴纳税款,为什么不能进行合并邮寄?
答:该问题的产生可能有以下两个原因:
(1)纳税人需要合并邮寄的发票代开申请寄件地址不同。合并邮寄的发票代开申请寄件地址必须一致,若不一致,则不能进行合并邮寄。
(2)纳税人需要合并邮寄的发票代开申请存在未选择“合并邮寄”方式的情况。如果纳税人提交的发票代开申请未全部选择“合并邮寄”方式,则不能进行合并邮寄。
4、问:纳税人如何通过电子税务局提交《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
答: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后,可通过【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路径进入界面,点击【我要声明】,即可新增适用加计抵减政策报告信息。
5、问: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开具税收完税(费)证明(文书式)提示超过打印次数,请问是什么原因?
答:通过电子税务局开具税收完税(费)证明(文书式)时,按照电子税务局现有规则,相同属期的税款缴纳记录最多只能打印十次税收完税(费)证明,超过十次的,需要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需注意的是,点击打印页面中的[打印]按钮后,不论是否完成打印,系统都将记录为一次打印,纳税人如需再次打印,需要到查询结果界面点击[明细打印]或[汇总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