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0-01-07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收藏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36.如果纳税人12月份补充享受了2019年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明年想继续享受该怎么办?

如果纳税人12月份补充享受了2019年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明年想继续享受该怎么办?


答:如果您已填报了2019年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您可以登录个人所得税APP或者税务局官方网站相关界面,选择“使用此前数据自动生成2020年专项附加扣除确认信息”功能,并点击“一键确认”完成确认;如果相关信息没有变化,即便您没有进行上述操作,系统将在明年继续按您填报情况自动为您办理扣除。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