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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0-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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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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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新契税法、新城建税法热点问答

1.契税法是否上调了契税税率?


答:法定税率并没有调整。为了落实税收法定原则,2020年8月1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法定税率为3%-5%。而目前施行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其中明确规定,契税税率为3%-5%。也就是说,此次法定税率并没有调整。


2.契税法实施后,承受土地、房屋权属何时缴纳契税?


答:纳税人应当在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前申报缴纳契税。


3.契税法实施后,退税方面有什么规定?


答:在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前,权属转移合同、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被解除的,纳税人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已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应当依法办理。


4.契税法何时开始实施?


答: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5.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实施后,其计税依据是怎么规定的?


答: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应当按照规定扣除期末留抵退税退还的增值税税额。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的具体确定办法,由国务院依据本法和有关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6.城市维护建设税法何时开始实施?


答: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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