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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0-10-21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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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12366每日咨询热点(2020年10月20日)

1.电子税务局申报财务报表数据有误如何进行更正?


答:您可以通过如下路径进行更正:【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财务报表报送】选择相应财务会计制度模块,选择相应所属期重新填报。同一类型财务报表再次申报系统会自动覆盖之前的数据。


2.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的办理方式、办理资料及税务机关办结时限是如何规定的?


答: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将其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报税务机关备案。纳税人使用计算机记账的,应当在使用前将会计电算化系统的会计核算软件、使用说明书及有关资料报送税务机关备案。


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可通过线上及线下两种方式办理。


一、线上办理


目前,线上办理入口主要为深圳市电子税务局网页端。您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电子税务局后,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制度信息报告】-【财务会计制度备案】模块即可办理。


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的,附送资料有两个:(1)《财务会计核算软件、使用说明书》,非必报;(2)《纳税人财务、会计制度或纳税人财务、会计核算办法》,必报;


在电子税务局办理的,正常情况下一个工作日内办结,您可在电子税务局-【我要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网上申请文书结果查询及领取】模块查询办理状态。


二、线下办理


线下办理渠道主要为办税服务厅办理,该业务全城通办(第二税务分局除外),您可携带办税指南规定资料前往就近办税服务厅办理,税务机关办理时限为即时办结,所需办理资料如下:

image.png


注意事项:


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纳税人上门办理涉税事项时需报送纸质版资料,通过网上办理或移动终端办理的按照系统操作要求报送电子版资料。


3.办理材料里未注明原件、复印件的均为原件;仅注明复印件的只需提供复印件;注明原件及复印件的,收取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回。


4. 报送资料如为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


5.使用计算机记账的纳税人在报送财务会计核算软件、使用说明书复印件时,可仅提供使用说明书第一页和记载软件名称、版本号的页。


3.购票员线上新增及实名绑定单位的流程是如何规定的?


答:购票员新增及实名绑定单位的具体办理步骤如下:


第一步、新增购票员本人完成个人实名信息注册;


持居民身份证的购票员可选择线上方式进行实名信息采集,持其他身份证件的办税人员(如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护照、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需要以线下方式办理。


若您是符合线上实名认证的购票员,可通过深圳市电子税务局网页端、“深圳税务服务号”微信公众号两种渠道办理。


(1)微信渠道的实名注册步骤为:关注“深圳税务服务号”微信公众号,点击【我要办】-【实名办税】-【注册账号】,进入实名注册界面;填写对应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阅读并勾选同意征信业务授权书,点击“下一步”;填写手机号码,获取手机验证码并填写,点击“进入实名认证”;进入“人脸识别系统”,根据提示信息进入人脸识别操作。识别通过后,设置登录密码,点击提交,注册成功。


(2)深圳市电子税务局实名注册步骤为:打开深圳市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弹出登录页面,点击右下角“实名注册”,进入注册页面。进入注册界面,录入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均填写本人信息),并用手机短信进行验证。标注红色星号为必填项。点击【下一步】弹出支付宝的二维码,用支付宝扫一扫进行身份验证,跳转人脸识别系统,提示认证成功后,再点击二维码的下面的【认证完成】。


第二步、前往电子税务局新增购票员;


电子税务局新增购票员路径如下:


路径一:若您增加票种的同时增加购票员,可以在电子税务局,依次点击【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票种核定申请】中增加购票员;


路径二:若您是单独增加购票员,则可以在电子税务局,依次点击【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票种核定调整】中进行增加,可在一天内办结,无需等待税务人员进一步审批;


第三步、以购票员身份实名绑定本单位;


发票票种核定或发票票种核定调整审核通过后,购票员线上实名绑定单位需由本单位已实名认证的法人或财务负责人登录电子税务局(网页端、微信)授权,发起绑定邀请,再由购票员本人通过电子税务局(网页端、微信)确认绑定即可。


(一)微信税务局渠道绑定购票员:


【步骤一】:由已绑定的法人代表或财务负责人通过企业方式登录后,点击【办税人员管理】模块,输入已实名认证的购票员身份证号码及姓名,选择授权的购票员身份,发起绑定邀请;


【步骤二】:由购票员本人通过个人方式登录后,在【个人中心】-【纳税人列表】模块,选择相应的绑定邀请,确认绑定即可。


微信渠道登录路径:关注“深圳税务服务号”微信公众号,点击【我要办】-【微信税务局】。


(二)电子税务局渠道绑定购票员:


【步骤一】: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通过“企业登录”方式登录电子税务局,依次点击“用户管理”-“办税人员管理”-“新增授权”,输入购票员证件号码及姓名,用户身份选择“购票员”,点击确定;


【步骤二】:购票员确认绑定。购票员实名登录自己的账号,依次点击“用户管理”-“确认绑定”,确认信息无误后保存即可。


温馨提示: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添加的购票员必须是已经完成个人实名注册的人员,且购票员的实名认证信息,需与金税三期核心征管系统中登记的购票员信息一致,才允许绑定。若需要进行实名绑定的购票员未在金税三期核心征管系统进行登记,请纳税人先在电子税务局新增该购票员信息后,再进行购票员实名绑定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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