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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0-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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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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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问:甘肃省纳税人何时开始接收电子专票?

问:甘肃省纳税人何时开始接收电子专票?


答:作为受票方,甘肃省纳税人自2020年12月21日起可接收电子专票。即2021年1月申报期,纳税人收到对方开具的电子专票,可通过本省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进行用途确认,发票数据自行带入进项税额相关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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