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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1-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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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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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12366每日咨询热点(2021年6月4日)

1、在电子税务局上进入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模块的具体路径是什么?


答:(1)登录【电子税务局】-右上角搜索栏搜索关键字,如“合并”。


(2)登录【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综合申报】-【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对于按期申报的税种,登录电子税务局后,在“未申报”中会有待办事项,点击直接申报即可;若需要进行按次申报(例如:印花税),则需要按前述操作路径进入“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功能进行申报。


2、在电子税务局上进入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模块后,如何进行税源信息采集?


答:选择要申报的税种进入采集界面后,点击“新增采集信息”。以印花税为例,如果未认定印花税税种信息,税款所属期默认为按次申报,税款所属期只能选择一天;如果印花税税种认定为按月申报,则税款所属期默认为一个月。


自行增行选择申报税目,新增行次后自行填写应税信息及减免信息,可多次采集。


3、在电子税务局上进行了财产和行为税税源信息采集后,可以查看、删除或者修改税源信息吗?


答:税源信息采集后,可以选择操作列链接,未申报的税源信息可进行【查看】、【删除】、【修改】操作,已申报的税源信息可进行【查看】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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