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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1-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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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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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税人将建筑施工设备出租给他人使用并配备操作人员,应按照什么税目缴纳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第十六条规定,纳税人将建筑施工设备出租给他人使用并配备操作人员的,按照“建筑服务”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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