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1-07-07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收藏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征收管理类(2021年6月热点问题)

1.纳税人可通过哪些渠道办理出口退税业务?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整合出口退税信息系统更好服务纳税人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5号)第六条第一款规定,为便于纳税人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事项,本次系统整合提供了电子税务局、标准版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出口退税离线申报工具三种免费申报渠道,供纳税人选用。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