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07-03-10
发文字号:
商务部、海关总署2007年第14号公告
发文机关:
商务部、海关总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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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海关总署2007年第14号公告(关于调整《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

根据《货物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办法》,商务部对2007年《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进行了调整,取消其中塑料原料等商品共计338个税目的自动进口许可管理。现将取消商品目录及调整后2007年新的《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目录一、目录二、目录三)予以公布,并从4月1日起生效。



商务部

海关总署

二〇〇七年三月十日


附件:2007年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2007年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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