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07-05-20
发文字号:
商务部、海关总署2007年第43号公告
发文机关:
商务部、海关总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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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海关总署2007年第43号公告(关于调整2007年自动进口许可目录)

根据《货物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办法》,商务部对2007年《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再次进行调整,取消其中对苯二甲酸、天然气、铝(不包括氧化铝、废铝)等商品共计32个税目的自动进口许可管理。现将取消商品目录予以公布,自2007年6月10日起执行。


附件:取消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取消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



商务部

海关总署

二〇〇七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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