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14-05-16
发文字号:
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39号
发文机关:
海关总署
收藏

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39号(关于调整自动柜员机用出钞器产品税目及进口暂定税率的公告)

经国务院批准,自2014年7月1日起,税目84734010的名称“自动柜员机用出钞器”修订为“自动柜员机用出钞器和循环出钞器”,进口关税税率暂定为5%。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4年5月16日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