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19-05-15
发文字号: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90号
发文机关:
海关总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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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90号(关于全面实施TIR公约的公告)

为推动落实《国际道路运输公约》(TIR公约),海关总署决定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全面实施TIR公约。其他事项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30号、2018年第42号、2019年第41号施行。


  本公告内容自2019年6月25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2019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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