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1-01-27
发文字号:
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11号
发文机关:
海关总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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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11号(关于发布《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海关通关须知》的公告)

一、发布通关须知,提供详细通关指引


制定发布《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海关通关须知》《2022年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检验检疫限制清单》和《2022年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检验检疫禁止清单》,为北京冬奥会人员、物资的通关提供详细指引。


二、派员入驻现场,提供服务保障


北京冬奥会期间,海关将派员入驻比赛场馆、奥运村等现场,提供通关、监管、咨询等服务。


三、北京冬奥组委统一提供税款担保,确保物资快速通关


对北京冬奥会暂时进境物资,由北京冬奥组委向北京海关统一提供银行保函办理税款担保。境外代表团或其委托的报关企业持北京冬奥组委出具的《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进境物资证明函》和《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进境物资清单》办理通关手续,免于逐票向海关提交税款担保。


四、建立主物流中心,打造智能化监管服务


北京天竺综合保税区国际货运分拨中心确定为北京冬奥会物流中心,为北京冬奥组委购买、租赁、借用的各类办赛物资提供集中仓储及配送服务。通过数据实时共享,海关可实现对保税货物、非保税货物、车辆及物资的智能化监管。


五、设置专门通道,优先办理手续


海关在主要口岸设置北京冬奥会贵宾礼遇通道、进出境物资报关专用窗口和查验专用通道,指定专人负责协助办理海关手续,优先办理申报、查验、抽样、检测等海关手续,实行即查即放。


六、扩大ATA单证册适用范围,延长海关签注期限


海关自2020年1月1日起,接受“体育用品”用途的暂时进境ATA单证册,对用于北京冬奥会比赛、训练等所必需的体育用品,可以使用ATA单证册办理暂时进境海关手续。海关签注ATA单证册项下暂时进境货物的复运出境期限与单证册有效期一致。


七、结合冬奥会项目实际特点,为境外代表团个人随身携带体育器材等提供通关便利


对于冬奥会境外代表团个人随身携带进境的比赛器材、医疗器材等,按照北京冬奥会实际需要,对于确属赛时自用且在合理范围内的,海关凭北京冬奥组委出具的《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代表团进境自用物资清单》、《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代表团物资自用证明》、《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代表团自用物资担保函》等材料,提供通关便利。


八、简化监管手续,方便特殊物品进境


个人携带自用且仅限于预防或者治疗疾病用的特殊物品(生物制品或者血液制品)入境时,凭医院的有关诊断证明及处方,准予进境。允许携带量以处方或者说明书确定的一个疗程为限。


九、简化检验手续,方便非贸易性物品进境


对于进境的样品、礼品、暂时进出境货物及其他非贸易性物品,如法律、行政法规没有另行规定的,可免于检验。


十、简化境外代表团自用食品、化妆品进境手续


对专供境外代表团自用的食品、化妆品等,免于加贴中文标签、标注中文标识。


十一、将海关查验现场延伸至比赛场馆、奥运村等,提升查验效率


因特殊情况需在比赛场馆、奥运村现场或主物流中心查验的物资,由北京冬奥组委提出申请,经海关审核同意,可运至比赛场馆、奥运村或主物流中心接受查验。对查验正常的物资,由实施查验作业的海关办理放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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