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1-06-18
发文字号:
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45号
发文机关:
海关总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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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45号(关于发布《进口再生钢铁原料检验规程》等76项行业标准的公告)

现发布《进口再生钢铁原料检验规程》等76项行业标准(目录见附件)。《进口童鞋检验规程》(SN/T 0947-2000)等14项被代替标准自新标准实施之日起废止。


本次发布的标准文本可通过海关总署网站查阅(http://zhs.customs.gov.cn)。


  特此公告。


附件:《进口再生钢铁原料检验规程》等76项行业标准目录.xls《进口再生钢铁原料检验规程》等76项行业标准目录.xls



海关总署

2021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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