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1-12-13
发文字号:
税委会公告〔2021〕18号
发文机关: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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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2022年关税调整方案的通知

海关总署:


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支持构建新发展格局,继续推动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的相关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对部分商品的进出口关税进行调整,现将《2022年关税调整方案》印送你署,具体内容见附件。


附件:2022年关税调整方案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21年12月13日


附件下载:


附件 2022年关税调整方案附件 2022年关税调整方案


附表1-1 2021-2022税则转版对应表(税则税目税率转换)附表1-1 2021-2022税则转版对应表(税则税目税率转换)


附表1-2 2021-2022税则转版对应表(税则注释修订)附表1-2 2021-2022税则转版对应表(税则注释修订)


附表2 部分信息技术产品最惠国税率表附表2 部分信息技术产品最惠国税率表


附表3 进口商品暂定税率表附表3 进口商品暂定税率表


附表4 关税配额商品税目税率表附表4 关税配额商品税目税率表


附表5 2022年自贸协定和优惠贸易安排实施税率表附表5 2022年自贸协定和优惠贸易安排实施税率表


附表6 95%、97%税目产品特惠税率表附表6 95%、97%税目产品特惠税率表


附表7 出口商品税率表附表7 出口商品税率表


附表8 进出口税则税目调整表附表8 进出口税则税目调整表


附表9 进出口税则本国子目注释调整表附表9 进出口税则本国子目注释调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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