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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1-12-22
发文字号:
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111号
发文机关:
海关总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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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111号(关于关闭广东佛山、肇庆铁路口岸的公告)

2021年12月15日,国务院批准关闭广东佛山、肇庆铁路口岸。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上述两个口岸关闭。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1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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