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04-05-27
发文字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9号
发文机关:
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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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内外资银行外债管理办法

为加强外债的全口径管理,有效调控外债总量,规范境内外资银行外债管理,经国务院批准,特制定《境内外资银行外债管理办法》,现予以发布,自颁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 任:马 凯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行长:周小川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刘明康

二〇〇四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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