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1-01-11
发文字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21年第1号
发文机关:
国家外汇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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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21年第1号(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许可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规范外汇管理行政许可行为,国家外汇管理局对《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外汇管理行政审批有关工作事项的通知》(汇发〔2015〕31号)进行修订,形成《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请你分局(外汇管理部)收到本通知后,立即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予以落实,同时做好指导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许可实施办法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1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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