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2-06-16
发文字号:
京财税〔2022〕1230号
发文机关:
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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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名单的通知

各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各区(地区)税务局:


为进一步落实好《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执行部分国家商品储备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8号),现将北京市执行该项政策的单位名单印发给你们(见附件2),请遵照执行。


附件:

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执行部分国家商品储备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8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执行部分国家商品储备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8号)


2.北京市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名单北京市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名单


北京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2022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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