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2-06-27
发文字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3号
发文机关: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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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法实施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现将税法实施后有关印花税优惠政策衔接问题公告如下:


一、继续执行本公告附件1中所列文件及相关条款规定的印花税优惠政策。


二、本公告附件2中所列文件及相关条款规定的印花税优惠政策予以废止。相关政策废止后,符合印花税法第十二条规定的免税情形的,纳税人可依法享受相关印花税优惠。


三、本公告附件3中所列文件及相关条款规定的印花税优惠政策予以失效。


四、本公告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


1.继续执行的印花税优惠政策文件及条款目录.docx继续执行的印花税优惠政策文件及条款目录.docx


2.废止的印花税优惠政策文件及条款目录.docx废止的印花税优惠政策文件及条款目录.docx


3.废止的印花税优惠政策文件及条款目录.docx废止的印花税优惠政策文件及条款目录.docx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2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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