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2-05-27
发文字号:
津财税政〔2022〕9号
发文机关:
天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天津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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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天津市民政局关于公布2021年度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的通知

各区财政局、税务局、民政局: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有关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公告2021年第3号)规定,经天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天津市民政局联合确认,现将获得2021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予以公布,有效期自2021年1月1日起三年内有效。


附件:2021年度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


天津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天津市民政局

2022年5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21年度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

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


1.天津市社会救助基金会


2.天津纯懿公益帮扶服务中心


3.天津市方先之医学发展基金会


4.天津市新氧公益基金会


5.天津市友发公益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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