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0-03-10
发文字号:
冀财税〔2020〕11号
发文机关: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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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税务局关于落实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紧急通知

附件: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税务局关于落实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紧急通知(冀财税〔2020〕11号).pdf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税务局关于落实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紧急通知(冀财税〔2020〕11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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