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0-09-25
发文字号: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通告2020年第7号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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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新增离境退税“即买即退”试点商店的通告

为进一步提升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服务便利度,促进北京市旅游消费市场的发展,新增北京华联时尚百货有限公司、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百货大楼)为离境退税“即买即退”商店。

上述两户商店须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开展离境退税便利化试点的通告》(2019年第6号)规定,为符合条件的境外旅客提供离境退税“即买即退”服务。

本通告自2020年10月1日起执行。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2020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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