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放管服”改革提质增效,进一步减少填写报表次数,优化纳税申报流程,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和获得感,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20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税总发〔2020〕11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环境的若干意见》(税总发〔2017〕101号)要求,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决定自2020年11月1日起,在全省推广上线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和文化事业建设费六个税(费)一表集成申报(以下简称“一表集成申报”), 实现多税费“一次填表、一次申报、一次缴款”,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办理方式
“一表集成申报”是根据纳税人的资格信息和税(费)种认定,将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和文化事业建设费等六个税(费)的申报表进行整合,以主税附加税费综合申报的方式实现一表集成申报,从而简化申报表填写,减少报表报送次数,方便纳税人操作。
自2020年11月1日起,纳税人可登录海南省电子税务局进行“一表集成申报”六个税(费)申报缴纳税款,也可选择按原有方式进行。
二、操作指引
为便利掌握“一表集成申报”电子税务局的操作流程,纳税人可在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网站(http://www.hainan.chinatax.gov.cn/)的“纳税服务”-“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电子税务局“一表集成申报”操作指引》。
三、服务支持
纳税人在使用“一表集成申报”过程中遇到问题,可拨打服务热线4000912366或拨打海南税务0898-12366-9-3进行咨询。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202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