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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0-11-17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广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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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扶持办法》

一、起草情况


  (一)起草背景


  从国家到省、市高度重视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在国家层面: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在省、市层面:广东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培育发展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的意见》,广州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IAB产业发展五年行动计划(2018-2022年)》,为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明确了发展方向,提出了具体要求。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要求,加快南沙区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特制定出台《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扶持办法》。


  (二)起草依据


  《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培育发展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的意见》(粤府函〔2020〕82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加快IAB产业发展五年行动计划 (2018—2022年)的通知》(穗府〔2018〕9号)等。


二、主要内容


  (一)扶持范围


  在南沙区注册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企业,具体包括新型显示、集成电路、新一代信息通信(含5G、量子通信、北斗)、新一代互联网、第三代半导体、工业互联网、车联网及物联网、云计算及大数据、新一代信息技术服务业、区块链等领域企业。


  (二)政策内容


  本办法共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扶持政策18条,其中重点项目落户奖励、经营贡献奖励、固定资产投资补助、发展奖励、高新技术奖励、创新平台奖励、金融支持、人才奖励、产业联动发展奖励、租金及办公厂房购置补贴、重大推介交流支持、应用示范补贴、配套奖励等13条为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普惠政策;集成电路、自动驾驶、智慧灯杆、人工智能和工业互联网解决方案服务机构后补贴、5G等5条为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细分领域政策。


  (三)实施期限


  因本办法须与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1+1+10”产业体系有效期保持一致,本办法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将根据实施情况依法予以评估修订,确保政策连续性。


三、关键词解释


  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新型显示、集成电路、新一代信息通信(含5G、量子通信、北斗)、新一代互联网、第三代半导体、工业互联网、车联网及物联网、云计算及大数据、新一代信息技术服务业、区块链等。


  MPW(多项目晶圆):指将多个使用相同工艺的集成电路设计放在同一晶圆片上流片,制造完成后,每个设计可以得到数十片芯片样品。


  IP核:知识产权模块,是指用于ASIC或FPGA中的预先设计好的电路功能模块。IP主要分为软IP、固IP和硬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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