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规定,经省财政厅、省税务局联合审核确认,现将获得我省2020年度省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组织名单及有效期起始年度予以公布。
吉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2020年12月7日
附件:
吉林省2020年度获得省级非营利组织 免税资格的组织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