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要求,我们对申请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进行了认定,现公布如下:
一、2020年第二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
1.河北省联峪扶贫基金会
2.河北省生活禅文化公益基金会
3.河北省德盛公益基金会
4.河北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5.河北省企业家协会
6.河北省皮革行业协会
7.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协会
8.河北省建筑业协会
9.河北省健康养生文化产业促进会
10.河北省沧州市第一中学教育基金会
11.河北省冀安消防职业培训学校
12.河北省小额贷款协会
13.河北省顺达教育发展基金会
14.河北省满天星公益基金会
15.河北省环境科学学会
16.河北省烟草学会
17.河北省工程建设信息智能化协会
18.河北省减灾救灾协会
19.河北省树磊扶贫基金会
20.河北省栢康慈善基金会
21.河北省资政社情民意研究院
22.河北省长盛慈善基金会
23.河北省圣兰慈善基金会
24.河北省市政工程协会
25.河北爱华慈善基金会
26.河北农业大学教育基金会
27.河北省海外同胞慈善基金会
28.河北省新世纪公益基金会
29.邯郸市金盾交巡警优抚基金会
30.河北省保险行业协会
31.河北省保健食品化妆品协会
32.河北省涿州市社会救助基金会
33.河北省安国市社会救助基金会
34.保定市社会救助基金会
35.河北省涉县社会救助基金会
36.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社会救助基金会
37.世界宣明会-中国基金有限公司(香港)河北代表处
上述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有效期:2020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非营利组织减免企业所得税范围
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2号)规定,以上非营利组织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一)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的收入;
(二)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
(三) 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
(四)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收入。
以上政策如有调整,以最新政策为准。
河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
2020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