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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0-12-24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坡头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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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坡头区税务局关于实行办税服务厅集中学习日制度的通告

为不断提升办税服务厅岗位人员的综合素质水平,更好地为广大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根据省局及市局有关规定,湛江市坡头区税务局决定实行办税服务厅集中学习日制度。现将有关规定通告如下:


一、实行办税服务厅集中学习日制度,即指定每月固定半天(非征收期)为办税服务厅集中学习时间,在此期间办税服务厅人员集中开展业务学习,暂停对外办理涉税业务。


二、2021年一般学习时间:

三、特殊性时间安排:


特殊情况下,如遇新系统上线、重大政策变动造成办税人流高峰、征收期调整、重要且紧急的专项任务等,取消当月集中学习,具体安排以湛江市税务局网站或办税服务厅公布为准。


四、注意事项:


学习期间,暂停对外办理涉税业务,纳税人可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或到24小时自助办税服务厅办理相关涉税业务。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坡头区税务局

2020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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