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1-01-14
发文字号:
琼府函〔2021〕3号
发文机关:
海南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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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继续延长境外游艇临时进出海南省东营等8个非开放水域期限的批复

海南省口岸办公室:


《海南省口岸办公室关于继续延长我省东营等8个海上游览景区对境外游艇临时开放的请示》(琼口岸〔2020〕4号)收悉。根据《国务院关于口岸开放的若干规定》(国发〔1985〕113号),按照《海南省对境外游艇开展临时开放水域审批试点工作流程》,经征询海南海事局、海口海关、海口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海南省军区和南部战区海军意见,同意继续延长境外游艇临时进出我省东营、博鳌、石梅湾神州半岛、海棠湾、南山、龙沐湾、棋子湾和临高角等8个海上区域,期限自2021年1月16日至2021年7月15日。


你办应督促相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确保临时进出我省8个水域的境外游艇严格遵守我国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军方有关规定,提前报告船舶进出港动态,做好游艇在船人员管理,遵守我国国家通航管理规定,确保船舶安全,禁止游艇从事有损我国国土安全的行为。


海南省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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