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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1-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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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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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涉税专业服务信息公告(2021年1月)

根据《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3号)、《涉税专业服务信息公告与推送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2号),现对2021年1月我省纳入实名制管理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名单予以公告。


江西省纳入实名制管理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名单(2021年1月).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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