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营方对于因其他股东未按约定向合营安排提供资金时应如何处理?

合营方对于因其他股东未按约定向合营安排提供资金,按照我国相关法律或相关合同约定等规定而承担连带责任的,从其规定,在会计处理上应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第40号——合营安排》七(一)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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