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应当披露流动性风险敞口汇总定量信息的确定方法。此类汇总定量信息中的现金流出符合什么条件,应当说明相关事实,并提供有助于评价该风险程度的额外定量信息?

企业应当披露流动性风险敞口汇总定量信息的确定方法。此类汇总定量信息中的现金(或另一项金融资产)流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说明相关事实,并提供有助于评价该风险程度的额外定量信息:
1. 该现金的流出可能显著早于汇总定量信息中所列示的时间。
2. 该现金的流出可能与汇总定量信息中所列示的金额存在重大差异。

《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第七章第93条

2022-04-27
2022-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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