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金融工具产生的各类风险,企业应当按类别披露哪些定量信息?

对金融工具产生的各类风险,企业应当按类别披露下列定量信息:
1. 期末风险敞口的汇总数据。该数据应当以向内部关键管理人员提供的相关信息为基础。企业运用多种方法管理风险的,披露的信息应当以最相关和可靠的方法为基础。
2. 按照本准则第七十八条至第九十七条披露的信息。
3. 期末风险集中度信息,包括管理层确定风险集中度的说明和参考因素(包括交易对手方、地理区域、货币种类、市场类型等),以及各风险集中度相关的风险敞口金额。

《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第七章第7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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