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套期项目
披露

企业将某一特定的风险成分指定为被套期项目的,除应当披露本准则第五十八条规定的相关信息外,还应当披露哪些定性或定量信息?

企业将特定风险成分指定为被套期项目时,除披露相关信息外,还需说明如何确定该风险成分及其与项目整体的关系性质,以及风险成分与项目整体的关联程度。

企业将某一特定的风险成分指定为被套期项目的, 除应当披露本准则第五十八条规定的相关信息外,还应当披露下列定性或定量信息:
1. 企业如何确定该风险成分,包括风险成分与项目整体之间 关系性质的说明;
2. 风险成分与项目整体的关联程度(例如被指定的风险成分 以往平均涵盖项目整体公允价值变动的百分比)。

《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第六章第5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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