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允价值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负债

对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应当披露哪些信息?

对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企业应披露其性质、指定标准和满足方式。针对消除会计错配或反映组合管理实质的指定,应描述相关不一致或符合策略的情况。对于整体指定的混合工具,应描述运用指定标准的方式。

对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企业应当披露下列信息:
1.指定的金融负债的性质;
2.初始确认时对上述金融负债做出指定的标准;
3.企业如何满足运用指定的标准。对于以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为目的的指定,企业应当披露该指定所针对的确认或计量不一致的描述性说明。对于以更好地反映组合的管理实质为目的的指定,企业应当披露该指定符合企业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风险管理或投资策 略的描述性说明。对于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混合工具,企业应当披露运用指定标准的描述性说明。

《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第六章第3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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