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向购买
每股收益

报告期公司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等方式实现非上市公司间接上市且构成反向购买的,应如何计算报告期的、比较期间的每股收益?

报告期的普通股加权平均股数=报告期期初至购买日所处当月的加权平均股数+购买日起次月至报告期期末的加权平均股数

应按以下步骤计算:
报告期的普通股加权平均股数=报告期期初至购买日所处当月的加权平均股数+购买日起次月至报告期期末的加权平均股数
报告期期初至购买日所处当月的加权平均股数:
=购买方(法律上子公司)加权平均股数×收购协议中的换股比例×期初至购买日所处当月的累计月数÷报告期月份数购买日起次月至报告期期末的加权平均股数
=被购买方(法律上母公司)加权平均股数×购买日起次月到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报告期月份数报告期公司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等方式实现非上市公司间接上市的
计算比较期间的每股收益时:比较期间的普通股加权平均股数=购买方(法律上子公司)加权平均股数×收购协议中的换股比例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 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 》(2010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0〕2号)第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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