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方
被投资方
特殊关系

在评价投资方是否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时,是否应当考虑投资方与被投资方之间存在的特殊关系?如果需要考虑,特殊关系都有哪些?

投资方与被投资方之间存在某种特殊关系的,在评价投资方是否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时,应当适当考虑这种特殊关系的影响。

投资方与被投资方之间存在某种特殊关系的,在评价投资方是否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时,应当适当考虑这种特殊关系的影响。
特殊关系通常包括:被投资方的关键管理人员是投资方的现任或前任职工、被投资方的经营依赖于投资方、被投资方活动的重大部分有投资方参与其中或者是以投资方的名义进行、投资方自被投资方承担可变回报的风险或享有可变回报的收益远超过其持有的表决权或其他类似权利的比例等。

《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二章第16条

关注公众号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