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保险合同在利润表表中列报哪些项目?

保险人应当在利润表中单独列示与再保险合同有关的下列项目:
1.分保费收入;
2.分出保费;
3.摊回分保费用;
4.分保费用;
5.摊回赔付成本;
6.分保赔付成本;
7.摊回未决赔款准备金;
8.摊回寿险责任准备金;
9.摊回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

《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再保险合同》第四章第2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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