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保险合同分出保费及摊回款项如何处理?

再保险分出人应当在原保险合同提前解除的当期,按照相关再保险合同的约定,计算确定分出保费、摊回分保费用的调整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转销相关应收分保准备金余额。
对于超额赔款再保险等非比例再保险合同,再保险分出人应当根据再保险合同的约定,计算确定分出保费,并计入当期损益。
再保险分出人调整分出保费时,应当将调整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再保险合同》第二章第10、1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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