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有事项如何列报?


1.预计负债的列报
(1)预计负债的种类、形成原因以及经济利益流出不确定性的说明。
(2)各类预计负债的期初、期末余额和本期变动情况。
(3)与预计负债有关的预期补偿金额和本期已确认的预期补偿金额。
2.或有负债的披露
(1)或有负债的种类及其形成原因,包括已贴现商业承兑汇票、未决诉讼、未决仲裁、对外提供担保等形成的或有负债。
(2)经济利益流出不确定性的说明。
(3)或有负债预计产生的财务影响,以及获得补偿的可能性;无法预计的,应当说明没有披露这些信息的事实和原因。
3.或有资产的披露
企业通常不应当披露或有资产。但或有资产很可能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应当披露其形成的原因、预计产生的财务影响等。
在涉及未决诉讼、未决仲裁的情况下,按照本准则第十四条披露全部或部分信息预期对企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企业无须披露这些信息,但应当披露该未决诉讼、未决仲裁的性质,以及没有披露这些信息的事实和原因。

《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第三章第14、1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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