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金融资产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债务人以单项或多项金融资产清偿债务的应进行如下处理:
1. 债务的账面价值与偿债金融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记入“投资收益”科目。
2. 偿债金融资产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应结转计提的减值准备。
3. 对于以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清偿债务的,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记入“投资收益”科目。
4. 对于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清偿债务的,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记入“盈余公积”“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等科目
具体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付账款(账面价值)
  货:银行存款、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账面价值)
    投资收益(债务的账面价值-偿债金融资产账面价值)
同时:
借:其他综合收益
  贷:投资收益(其他债权投资清偿债务)
    盈余公积、利润分配(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清偿债务)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第12号——债务重组》六(一)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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