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以持有某非上市公司A企业的10%股权换入乙企业拥有的一项专利权。此交换具有商业实质吗?

视情况而定,对换入专利权的甲企业来说,该项专利权能够解决其生产中的技术难题,使其未来的生产产量成倍增长,从而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与换出的股权投资有较大差异,且其差额与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相比是重大的,因而可认为该交换具有商业实质。对换入股权的乙企业来说,其取得甲公司换出的A企业10%股权后,对A企业的投资关系由重大影响变为控制,从而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与换出的专利权有较大差异,且其差额与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相比也是重大的,因而可认为该交换具有商业实质。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五(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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