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其开发的部分写字楼用于对外经营租赁。20×8年10月15日,因租赁期满,甲企业将出租的写字楼收回,并做出书面决议,将该写字楼重新开发用于对外销售,即由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存货,当日的公允价值为5800万元。该项房地产在转换前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原账面价值为5600万元,其中,成本为5000万元,公允价值增值为600万元。甲企业的账务处理如何操作?

具体账务处理如下:
借:开发产品 58000000
贷:投资性房地产—成本 50000000
—公允价值变动 6000000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000000

1.《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第十五条

2.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投资性房地产"等科目账务处理

3.《企业会计准则详解与实务》投资性房地产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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