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转为自用房地产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企业将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自用房地产时,应当以其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作为自用房地产的账面价值,将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这种情况下,企业在转换日,按该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借记“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科目;按该项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贷记“投资性房地产——成本”科目;按该项投资性房地产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贷记或借记“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科目;按借贷方差额,贷记或借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具体账务处理如下:
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借差】
  贷:投资性房地产——成本
          ——公允价值变动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贷差】

1.《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第十五条

2.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投资性房地产"等科目账务处理

3.《企业会计准则详解与实务》投资性房地产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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