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购的投资性房地产如何进行初始计量?

外购的投资性房地产初始计量如下:
1. 在采用成本模式计量下,外购的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借记“投资性房地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企业购入的房地产,部分用于出租(或资本增值)、部分自用,且用于出租(或资本增值)的部分应当予以单独确认时,应按照不同部分的公允价值占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将成本在不同部分之间进行分配;
2. 采用公允模式计量,需要在“投资性房地产”科目下设置“成本”和“公允价变动”两个明细科目,其中,“投资性房地产——成本”科目反应外购的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发生的实际成本。

《企业会计准则详解与实务》投资性房地产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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