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事业建设费
免征额度

文化事业建设费有6万的免征额度的优惠吗?是否还有减半优惠?(举例)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按季纳税6万元)的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提供的应税服务,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此处的“月销售额”是指企业所有增值税应税销售额扣除本期发生的不动产销售额后的金额,并不是特指“广告服务、娱乐服务”的收入。

1、6万免征额政策

依据财税〔2016〕25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按季纳税6万元)的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提供的应税服务,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注意:此处的“月销售额”是指企业所有增值税应税销售额扣除本期发生的不动产销售额后的金额,并不是特指“广告服务、娱乐服务”的收入。

2、减半优惠政策

依据财税〔2025〕7号:自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归属中央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按照缴纳义务人应缴费额的50%减征;对归属地方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各省(区、市)财政、党委宣传部门可以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宣传思想文化事业发展等因素,在应缴费额50%的幅度内减征。各省(区、市)财政、党委宣传部门应当将本地区制定的减征政策文件抄送财政部、中央宣传部。

3、举例:某公司2024年第四季度取得含税收入为70000元,其娱乐服务计费销售额为50000元。文化事业建设费计算如下:

该公司2024年第四季度合计销售额超过6万元,故应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但所在地有减半优惠。

文化事业建设费应纳税额=50000*3%*50%=750(元)

1、微信公众号 安徽税务 2025年4月28日发布《文化事业建设费减征再延续,这些行业直接受益》

2、《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25号)

3、《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文化事业建设费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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