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铺变更
涉税信息

店铺变更:平台内店铺在2025年第3季度变更了经营者,平台企业是否需要报送变更前经营者的涉税信息?

平台内店铺在2025年第3季度变更了经营者,平台企业需要同时报送店铺变更前、变更后经营者的身份信息及2025年第3季度的收入信息。

平台内店铺在2025年第3季度变更了经营者,平台企业需要同时报送店铺变更前、变更后经营者的身份信息及2025年第3季度的收入信息。如平台内店铺在2025年7月20日将经营者由A变更为B,平台企业需要同时报送该店铺经营者A、B的身份信息(报送时应注明经营者A的“经营开始时间”和“经营结束时间”,注明经营者B的“经营开始时间”),以及经营者A在7月1日至20日期间的收入信息,经营者B在7月20日至9月30日期间的收入信息。

1.《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常见问答》 时间:2025-09-25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互联网平台企业为平台内从业人员办理扣缴申报、代办申报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6号)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互联网平台企业报送涉税信息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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